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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梅同志在全国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现场交流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5-11-22 9:37:28 |   浏览:

     

认真贯彻中央精神 紧跟时代发展步伐

务实创新推进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贯彻中央关于少先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 落实第七次全国少代会部署, 交流各地探索开展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的实践, 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作出初步部署。

下面, 我讲几点意见, 和同志们探讨。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最近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 着眼于实现第一个百年的奋斗目标, 描绘了未来5年我国发展的宏伟蓝图, 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大举措。特别是全会提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五大发展理念, 创造性地回答了新形势下我们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 对于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提出和坚持五大发展理念, 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 少先队组织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深入学习领会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自觉以新的发展理念指导新的发展实践, 努力推动少先队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我们初步学习考虑,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 就要按照中央对少先队工作务实创新的要求, 在少先队工作思路、活动方式、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出新招、出实招, 通过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 激发少先队组织的内在活力和内生动力。贯彻协调发展理念, 就要着力推进少先队工作和活动实现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协调发展, 实现城市与农村、 城市中心地区与城乡结合部、东部与中西部协调发展, 实现少年儿童思想引导和成长服务协调发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就要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从日常点滴做起, 倡导践行简约、绿色生活方式, 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争做生态文明小主人, 让节俭、绿色、生态、环保的种子从小植根孩子们心灵深处。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 就要胸襟开阔、面向社会, 学习借鉴有益经验, 善于吸纳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 善于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支持少先队工作、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实现共同发展。贯彻共享发展理念, 就要始终坚持面向全体少年儿童, 关注社会上更需要帮助关爱的少年儿童群体,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孩子, 无论是富裕还是贫困家庭的孩子, 都能参与少先队的活动、 接受少先队的教育、 感受少先队的温暖, 都能享受党的关怀和国家发展带来的阳光雨露。我们这次召开会议, 推进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 要自觉贯彻这些理念、努力朝着这个方向迈进。

我国的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 是随着少先队组织和工作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早在1955年, 团中央少年儿童部就在山东莱西进行了农村校外建立少先队的试点。1957年, 教育部、团中央下发了 《关于少年宫和少年之家工作的几项规定》, 明确提出少年宫要帮助少先队活动、培养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小干部。从那时起, 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就成为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开展活动、接受教育的重要阵地。1999年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有关部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少先队社区工作的意见》, 对加强少先队社区工作作出了初步安排和探索。 团十六大以来, 我们在深化突破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同时, 一直倡导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推进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 现行《队章》中规定,“在学校、社区建立大队或中队”。应该说, 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向来都是少先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们之所以进一步强调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这是少先队顺应党和国家事业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 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强调要“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 《意见》 中, 专门有一个部分论述“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 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向包括少先队在内的各群团组织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有效参与、融入这一进程, 更好地发挥少先队的组织功能和作用, 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 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比如中办、国办今年就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这些都为少先队在社区和校外开展工作、 发挥作用提供了有利条件和政策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最近,教育部也召开了校外教育工作推进会。因此,大力加强新形势下的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 是顺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现实呼唤。

2.这是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少先队工作务实创新的重要内容。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 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组织提出了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本要求。李源潮同志在今年“十·一三”少先队建队纪念日座谈会上强调, 少先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少先队要加强和坚持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 推进少先队工作务实创新。 我们感到,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少先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 必须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和少年儿童成长变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更加务实的态度, 推动少先队与时俱进。现在,之所以强调“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主要考虑到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我国城乡社会发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包括广大城市社区和不少农村社区, 已日益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治理单元,与孩子们学习、生活、成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从孩子们成长的时间空间看,每天在学校大约8个小时, 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庭、社区和校外度过的, 周末、寒暑假更是如此。作为全体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 哪里有少年儿童生活, 就要把少先队组织建到哪里;哪里有孩子们聚集, 少先队的活动就要向哪里延伸、为少年儿童服务。从少先队组织的自身发展看, 随着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课程、考试等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化, 学校少先队的活动形式和内容已无法满足孩子成长发展的客观需要, 组织和活动的吸引力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因此,大力倡导到社区去、到校外去,是少先队工作务实创新的必然选择。 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应当成为新形势下少先队整体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牵引力”和“增长极”, 成为推动少先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3.这是少先队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具体举措 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开展好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活动, 帮助少年儿童养成好思想、好品格、 好习惯”。在丰富的社会现实生活中, 引导培养孩子们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是党的要求, 是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 应该看到, 一方面, 当前少年儿童的成长环境多样复杂, 受到的社会因素、 互联网因素影响日益增加, 多数家庭“421”的结构, 又在客观上造成了孩子们自立、集体、合作、劳动精神的缺乏;另一方面, 在学校之外如何更好地管护、教育、培养孩子, 防止重学校教育轻家庭教育、重智育轻德育、重知识轻能力的现象, 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这样的背景下, 巨大的现实需求催生了各类社会教育机构特别是培训机构的发展, 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 有的家长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 无法及时照顾孩子, 只能在放学后、假期里把孩子送进各类托管班、培训班, 不仅收费不菲, 而且质量良莠不齐, 孩子们也不堪重负。 再比如, 许多农村留守儿童在假期缺少管护, 容易形成安全隐患, 甚至身心受到侵害。 这些都迫切需要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多在社区和校外发挥作用。 在一定意义上讲, 社区和校外的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工作,应当成为实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的重要“时空枢纽”, 让孩子们在组织和活动中得到教育培养、实践锻炼,从而成长得更好。

近年来, 全国少工委积极倡导少先队工作向社区和校外拓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 各地结合实际进行了大量探索, 取得了积极进展。这次会议的发言和交流材料, 就是一些地区开展工作的鲜活反映, 体现了地方的做法和经验。但从总体上看, 社区和校外工作还是少先队工作的“短板”, 主要体现在: 社区和校外少先队组织不完善, 工作力量、 活动阵地缺乏;工作系统领导和保障不足,工作机制不健全,稳定性、连续性不够;活动不够活跃丰富, 时代感需要进一步增强;东中西部和城乡工作开展不平衡等。 这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在工作中深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总的来说,当前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面临着重要发展机遇, 全面推进的时机和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做好这项工作也是大势所趋。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方向

第七次全国少代会提出了少先队要加强思想引导和全面加强组织、活动、工作队伍、阵地、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1+5”工作格局。 做好社区和校外工作, 是落实少代会精神的重要方面,也体现在整体工作格局中。 贯彻少代会精神, 我们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 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主线,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配合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争取党政支持,坚持全团带队,大力倡导推动少先队工作和活动走进社区、走向校外,通过建组织、强队伍、用阵地、抓活动、促服务, 体现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要求, 逐步实现工作项目化推进、社会化运作、事业化发展,增强少先队在社区和校外的吸引力、影响力,服务少年儿童更好成长。这里,我重点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大力推进社区和校外少先队组织建设。 把孩子们组织起来接受教育, 是开展少先队工作的重要逻辑起点。加强社区和校外少先队组织建设, 是强化和拓展少先队组织存在, 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的重要抓手。重点是三个方向: 一是加强社区少先队组织建设。紧跟城乡区域化团建和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步伐, 在少年儿童居住较为集中、群团工作具有一定基础、条件较为成熟的城市街道、 社区和农村社区建立少先队组织。组织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可以考虑成立少先队大队、中队或建立少先队活动辅导站,有条件的也可以成立少工委。比如,上海市17个区县中,社区少工委建设率达到40%;杭州市上城区探索了“街道建少工委、社区建大队、小区建中队、楼宇建小队”的组织建设模式;广东中山市在24个镇区成立社区少工委163个,比例超过60%。二是积极推动校外活动场所建队。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中心、科技馆等, 是少年儿童集中参加校外活动的重要空间。目前,全国各级团属青少年宫超过700多所,教育系统所属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有3000多所, 妇联、科协系统也有大量的校外活动场所。 要有意识地利用这些场所把少先队组织建起来。比如, 杭州市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立了校外少先队总部, 聘专人担任市校外少先队总辅导员, 同时指导各社区少先队组织的工作, 实现了校外活动场所建队和社区建队的衔接融合。各地可以把团属校外活动场所的少先队组织先建起来, 同时积极争取教育、妇联、科协等方面的支持, 逐步建立少先队组织。 三是探索社会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中的少先队组织活动形式。这些年,各类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发展很快, 在城市中尤为明显。 今年,中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共青团也积极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团组织、开展团的活动, 各地要密切关注, 结合党建、 团建工作积极跟进。 我们鼓励各级少工委因地制宜, 加强同社会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联系, 在少年儿童聚集较多的空间, 探索少先队组织活动的不同形式。比如,可以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建立各类“假日小队”、“红领巾小社团”、“红领巾园地”等;有的地方少工委、团属事业单位联合一些社会机构共同开展夏令营活动, 可以在活动期间组织孩子们建立临时的中队、小队, 发挥组织的作用。

少先队员所属的组织,首先是学校的大、中、小队, 这与孩子们在社区和校外参加少先队组织、 活动并不矛盾。 我们的目标是努力通过多种渠道, 形成社区和校外少先队组织与学校少先队组织的互补, 完善少先队的组织体系。 当然, 这就涉及到校内和校外少先队组织的管理和工作协调问题, 初步考虑由县区级以上少工委来统筹可能比较好。 全国少工委正在研究制定少先队组织工作条例, 涉及到的社区和校外少先队组织建设和规范的相关问题也将一并考虑。 关于社区和校外建队, 总的要求是积极探索、规范设置、 发挥作用。

2.积极建好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队伍。 孩子们在少先队组织中接受教育, 需要辅导员的指导和组织。 加强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 必须有一支用得上、靠得住的工作力量。 一是充分发挥学校少先队辅导员作用。 学校少先队辅导员了解孩子特点, 熟悉少先队工作, 在校内和校外都是做好工作的骨干力量。 鼓励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优秀中队辅导员走进社区、 走进校外活动场所, 以志愿者的身份兼任社区和校外总辅导员, 在周末假期指导或直接组织孩子们开展少先队活动。二是借助青少年事务社工力量。2014年, 团中央、民政部等部委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提出了到2020年建立20万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目标。目前,这支队伍总数已经超过5万多人, 普遍直接服务于街道和社区。要切实用好这支重要力量, 聘请符合条件的社工担任社区少先队辅导员。三是切实用好青年志愿者特别是大中学生志愿者。 青年志愿者特别是大中学生志愿者, 一直以来都是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重要力量。上级团组织要加强统筹指导, 帮助社区街道与区域内周边大中专院校建立联系, 形成定向结对等机制性安排, 围绕社区建设和孩子们的需求, 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 参与做好社区少先队工作。 四是发挥好家长作用、 整合社区力量。 要注重调动家长积极性和发挥家长作用, 结合开展家庭教育, 发挥家长不同职业、 专业背景和责任心强的优势, 更好组织孩子们开展活动。聘请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离退休老同志、 社区教育工作者、 符合条件的热心家长等担任社区志愿辅导员。在这个方面, 各地都有很好的做法。 五是面向社会聘任志愿辅导员。 现在, 包括卫生、政法、公安、消防、环保、质检、体育等政府职能部门, 都有走进社区基层开展工作的任务或计划安排, 一些社会组织也有进社区开展活动的热情和意愿。比如, 有的地方聘请消防队员担任校外志愿辅导员, 进社区为孩子们讲解防火知识、开展消防演练;有的邀请法官、民警为孩子们开展法治安全讲座。 杭州的社区少先队邀请户外运动协会(公羊会)成员走进社区, 组织孩子们开展自救自护体验教育, 效果是不错的。 这里, 要特别重视争取部队的支持, 这方面也有很好的传统。 历史上, 雷锋同志的一个重要身份, 就是校外辅导员。今年,团中央、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军地共建共育的《意见》, 各地要主动联合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邀请部队官兵走进学校、社区和校外活动场所, 组织孩子们开展国防教育、“少年军校”等活动。 要将社会形象正面、有热心的公众人物等纳入工作视野, 邀请他们以适当的身份和形式, 参与、 关心和服务孩子们的成长。

加强队伍建设, 要特别重视机制性的安排, 这样工作才能延续。开展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 绝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兼职,保护大家的热情, 调动大家的主动性、 积极性很重要。 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 将参与社区服务、担任校外志愿辅导员, 纳入有关激励奖励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 对于表现突出的志愿辅导员、社工、大学生志愿者, 可以由团队组织推荐参评优秀辅导员、优秀社工、优秀志愿者, 从而鼓励带动更多的人关心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 关心孩子们的成长。

3. 充分挖掘利用社区和校外少先队活动阵地。 一定规模和数量的实体阵地,是开展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条件。 关于活动阵地, 基本考虑是“建用结合、以用为主”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一是用好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 团十七大以来,全团在基层大力推进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取得了明显进展, 团内基层的活动阵地资源得到了一定整合。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充分利用青年中心、 青年汇、 市民学校、 青少年之家等综合服务平台, 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 二是争取用好社区和校外各类公益性阵地。 随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和基层社区建设的加强, 目前已经建成了数量庞大的实体化活动阵地, 大的有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 小的有党员之家、 工会之家、社区活动室、儿童之家等。 教育部门运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专门建设了很多综合实践基地。 要配合教育部门实施的“蒲公英行动计划”,用好这些阵地。基本原则是,只要适合少先队开展活动,都要争取利用起来, 实现阵地共享共用。 比如, 内蒙古整合基层阵地资源建设“红领巾梦想号”社区服务中心;长春市少工委结合全市开展的单个社区服务场所建筑面积一千平方米达标任务, 积极争取支持, 创建社区“红领巾之家”, 每个平均面积达到近百平方米, 为孩子们提供了专门的社区活动场所。 太原、杭州等地结合社区少工委建设, 设立了专门的少先队队室或活动室, 实现了“一室多用”。 同时, 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团属青少年宫建设, 发挥好现有团属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三是面向社会拓展活动阵地。 青少年宫、活动中心, 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物历史遗迹、实践基地、科普基地以及一些企事业单位, 都可以加以利用。 比如, 广东珠海依托移动公司智慧城市体验馆、机场航空科技探知馆等单位, 建设了14个“红领巾教育基地”;新疆哈密市丽园街道少工委联合有关单位, 在辖区内成立了消防、气象等 5 个活动基地;青岛市少工委积极探索校外少先队阵地的存在形式, 联合交运集团等单位在校车上建设 “红领巾乐园”、“流动少先队室”, 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流动书香等活动。这些都是很好的探索。

4.丰富活跃社区和校外少先队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是活跃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的关键。 社区和校外活动,要突出思想性、实践性、自主性、安全性, 调动孩子的积极性、更加主动地参与其中, 达到“助人自助”的效果。一是加强学校少先队与社区少先队活动的融合联动。注重培养动手能力、重视实践教育是教育改革的一个鲜明特点。县区级少工委要加强统筹, 推动学校和社区加强共建, 按照属地划分、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孩子们在放学后、假日里到社区开展实践体验活动。比如,北京、天津等一些地方开展的少先队员寒暑假 “向社区报到”、“雏鹰假日小队”活动, 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开展的 “小虎子”假期实践活动, 就是学校少先队活动向校外的有效延伸。 二是依托社区阵地和空间开展自主性活动。 要注重结合孩子们的特点和爱好,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 兴趣培养和实践体验活动, 逐步实现社区少先队活动自主和自转。比如, 安徽黄山市屯溪区开展的社区趣味运动会、跳蚤市场、红领巾楼长、主题书画作品比赛、手工制作等活动,便于组织发动,孩子们都很喜欢。三是推动青少年宫活动进社区、下基层。由于校外活动资源分布还不均衡, 目前能够直接走进青少年宫等校外场所开展活动的孩子依然是少部分。 一方面, 青少年宫要继续开展好各类文化、体育、科技、艺术活动, 注重在活动中融入和体现少先队元素;另一方面, 要推动青少年宫发挥师资等方面的优势, 多走进社区、乡村开展活动。 比如, 浙江连续多年开展“流动少年宫”活动, 基层非常欢迎。 福建的一些地区也有类似的探索, 希望大家继续做下去,不断扩大受益面。 留守儿童、城乡结合部的流动儿童很需要这些服务。 四是大力开展夏冬令营活动。 夏冬令营活动历来是校外少先队活动的重要载体。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暑期全国地市级以上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举办夏令营680多个,8.7万多名少年儿童直接参加, 效果是不错的。 但要看到, 这与广大家长和孩子们的现实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现在, 一些夏冬令营活动还不规范,“天价营”、“观光营”等屡见不鲜, 很多方面需要引领和规范。 共青团、 少先队和团属事业单位要发挥公信力强的优势, 结合教育部门倡导的研学旅行活动, 大力开展公益性、普惠性夏冬令营和假日活动, 倡导正确教育导向。 这次会议期间,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还将组织有关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门围绕夏冬令营活动开展研讨, 进一步研究提出工作对策。请与会专家和同志们提出意见建议。

关于活动安全的问题, 各方面都很关心。现在普遍都是一个孩子, 孩子们在外参加活动, 家长牵挂、社会关注。但是不能因为顾及安全就因噎废食, 把孩子封闭起来, 甚至不敢开展活动。活动是少先队的生命线, 关键是要加强安全防控, 探索安全保障的制度化、机制化安排,合理清晰界定各方责任。 一些地方开展夏令营等假日活动, 联合教育、旅游、保险等部门和单位, 完善安全保障、处置等机制, 值得借鉴。活动组织过程中, 要把计划想得细致一些, 问题考虑地周全一些, 尽最大可能杜绝安全隐患。 参与人数较多的大型活动, 要根据需要, 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 共同做好安全防范。

5.提高社区和校外少先队服务能力。 更好地为少年儿童服务, 是党对少先队的明确要求, 是少先队的职责所在。 要把为孩子们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服务, 作为加强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是积极争取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当前, 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 政府职能转移进一步加快。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 政府不再直接承办”。 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 认真研究梳理出有利于发挥共青团、 少先队组织优势, 操作性、 可持续性强的项目, 争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争取符合组织职能、具备服务能力的项目。 比如, 湖北等地开展的“希望家园”项目、上海开展的“爱心暑托班”项目, 实际效果好, 孩子、 家长反映都很好。 二是依托社区阵地开展常态化、 精准化服务。 少先队组织开展服务, 要寓教育于服务之中, 越是基层, 服务越要具体、越要突出办实事。 社区的孩子和家长人群有哪些特点、 有哪些需求, 就要努力向这方面靠拢。 比如, 孩子日常放学之后的一段时间, 往往是家长难以顾及的时段, 孩子缺乏管护的问题比较集中, 很多地方开展的“四点半学校”、“红领巾课堂”、“市民学校”等活动, 解决了家长的燃眉之急、 后顾之忧, 社会评价很好。 类似这样的工作, 看似切入点比较小, 但服务效果明显, 要努力做好。 同时要逐步丰富服务内容, 多开展有意义有意思的活动, 不能只是盯着孩子放学写作业。 要发挥少先队特色, 比如,一些社区开展的“自制美食”展示、 手工作品展示、 家务技能比赛等活动, 看起来事情不大, 但培养了孩子的劳动观念、 促进了孩子自理能力的提高, 孩子受益、家长满意。三是探索线上线下服务融合。 今年以来, 全团大力建设“青年之声”, 成效显著、反响强烈。我们也看到, 网上反映的很多问题, 都与少年儿童相关。 要依托 “智慧团建冶 带动“智慧队建”,依托“青年之声”带动“少年之声”, 探索建立线下假日和校外活动服务联盟, 把网上答疑解惑与线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 整合团内外资源, 服务少年儿童的实际需求。

这里还要强调一下,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把帮扶困难少年儿童群体的工作, 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抓好, 坚持虚功实做、 难事长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对孩子来说也是 “一个都不能少”。 少先队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少年儿童等, 发挥组织优势, 发动社会力量, 开展“城乡少年手拉手”、“微心愿”、“微公益”、“微服务”等帮扶项目和活动。要按照党和政府的统一部署, 尽心竭力把这些工作做得更实在、 更有效。

三、加强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

1. 坚持党的领导, 紧跟团的工作步伐。 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 中国共产党是核心, 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界都要重视培育未来、创造未来的工作,关心爱护少年儿童,重视支持少先队工作,为少年儿童办实事,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 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作为少先队工作在社会中的延伸,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靠党政支持。 要主动融入国家和地方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等方面的政策, 将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纳入当地党政工作的总体盘子和相关规划, 逐步建立阵地、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机制。要围绕参与和服务社区建设, 争取文明办、教育、民政、卫生、体育、政法、妇联、关工委等方面的支持与合作,找准党政关注、少先队能为的切入点。积极参与文明城市(社区)、卫生城市(社区)、平安城市 (社区) 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的正能量。 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全团带队”,盘活用好团内各类资源支持服务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 将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团的工作考核评价。各级少先队组织要主动思考、积极作为,紧跟共青团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步伐。

2. 坚持巩固与拓展并行,实现校内外“双促进学校少先队工作是少先队工作的源头和根本, 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做好学校少先队工作, 少先队才有条件、 有精力向校外拓展;积极开展校外活动, 少先队才能进一步焕发活力。 一方面, 我们要持续巩固、发挥学校少先队工作的主阵地作用, 不能丝毫削弱和放松;另一方面, 要大力推动少先队工作向社区和校外拓展, 不能顾此失彼。要争取教育部门和学校支持, 调动校内校外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 实现校内校外少先队工作和活动的衔接。要通过组织共建、阵地共享、活动互补、评价互通等方式,把学校教育、社区和校外教育、 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实现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让孩子们在校内和校外、社区和社会丰富多彩的自主活动中锻炼成长。

3.坚持社会化方向,凝聚整合社会力量。 少先队工作是面向全体少年儿童的工作, 也是面向全社会的工作。 在当今大发展大开放的时代, 必须坚持眼睛向外、开阔视野。 我们工作的更大潜力和工作空间在基层、 在民间、在社会上, 许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益机构、爱心人士、专业人员的力量都可以借助。要积极拉动和整合社会资源, 主动开展社会合作, 推动工作的项目化、社会化、专业化, 形成可持续的工作和活动机制。 要围绕当代少年儿童成长发展和家长的需求, 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逐步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 增强社区和校外少先队活动、服务的吸引力和公信力。

4. 坚持从实际出发, 多种形式探索创新。 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千差万别, 工作基础、条件各不相同。一些地区的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起步相对较早、发展快一些, 有的地方要慢一些。 这次会议安排的大会发言、工作交流、现场观摩, 主要是为了启发大家思考, 并不意味着只能搞某一种模式, 全国也不搞“一刀切”。 要坚持实事求是, 从各地的具体实际和实践出发,能学习借鉴的就大胆采用, 暂时不具备条件的, 可以把看得准、能做的工作先做起来, 但必须有所作为、 不能观望等待。 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涉及的内容很多、空间很大, 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要走在前列、创造经验, 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要学习借鉴、及时跟上。总的原则是, 只要有利于增强少先队组织活力、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工作, 各地都可以大胆尝试, 努力实现“百花齐放”。 要加强对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的研究, 聚焦实践发展, 借鉴国际国内有益做法, 创造性地为我所用。 地市级以上少工委要加强工作指导, 及时对基层的探索实践进行总结, 推动形成一批具有普遍性、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上面这些内容, 是我们的初步考虑。希望同志们进一步研究探讨, 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过一段时间, 团中央将召开团的十七届五中全会, 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明年的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全国少工委也要召开七届二次全会。各地要利用岁末年初这一段时间, 认真做好2015年工作的总结,提前谋划好 2016 年的工作。

同志们,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舞台广阔、大有可为。让我们共同努力,脚踏实地,务实创新,努力开创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新局面, 推进少先队工作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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