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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5-10-29 15:06:49 |   浏览:

   

李立国同志的讲话

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 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青少年强则家庭和、 社会稳、国家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事关亿万家庭的福祉, 事关民族复兴大业。大力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去年初,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团中央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地加快培养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不断拓展服务网络, 积极开展服务项目, 有效发挥了专业社会工作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今天,中央、省、市、县四级预防专项组成员单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研究部署更好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作用。刚才,中央综治办综治三室李炜作了讲话, 团中央第一书记秦宜智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 加快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 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下面, 我讲四点意见:

第一,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意义重大。 青少年阶段是人生发展中最重要的阶段, 青少年时期养成的行为习惯和心理状态将影响伴随一生。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倡导:“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 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解决面临的迷茫和问题, 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的共同责任。 社会工作在这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它的平等、 尊重、 接纳的价值理念, 更易让青少年接受;它的专业知识方法和心理抚慰、人性关怀、个性服务能够有效疏导青少年情绪, 解决其个性化问题, 做好青少年犯罪的源头预防;它的发展性服务能够很好地发掘青少年自身潜能,帮助青少年建立良好的社会认知, 提升青少年的自我发展能力;它的矫正性服务, 能够较好地解决青少年不良行为和错误价值观念, 帮助他们回归主流;它的支持性服务, 可以引导社会摒弃偏见、消除歧视, 尊重和接纳问题青少年, 帮助他们重建社会支持系统, 恢复失调的社会功能, 重新成长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我国约有3.8亿青少年,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左右。 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的作用, 对于探索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模式, 对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帮助青少年提升能力, 对于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 把握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着力点。 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发展要从政策制度、 服务体系和重点环节上下功夫。 要加强政策创制。 近年来, 民政部已经积极协调将社会工作纳入精神卫生条例和民政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等四部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规政策, 取得良好效果。 要继续加大力度。 依靠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组的组织协调作用, 将社会工作纳入有关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中, 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法制保障。要健全服务体系。 以城市流动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和社区矫正青少年、刑释青少年、吸毒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等为重点, 开展好个案辅导、团体支持、危机干预、亲情陪伴、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联合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在家庭、学校、社区、企业、院舍、村庄等青少年比较集中的场所和改造犯罪青少年的监狱、少管所, 积极开展学校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等社会工作实务, 将社会工作纳入以家庭为基础的普通青少年日常关爱体系、以学校为依托的在校青少年教育预防体系、以社区为主体的闲散青少年帮扶矫治体系、以院舍为补充的青少年特殊照护体系和以监所为载体的犯罪青少年观护挽救体系, 实现教育、服务、管理的有机融合、协同发力。 要突出重点环节。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是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底线, 要重点抓好监护干预、救助保护、司法协助等工作。在监护干预环节, 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家庭监护监督和干预工作,通过开展家庭监护随访、家庭教育指导、监护情况和监护能力评估等服务, 保证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的家庭监护照料, 筑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屏障。在救助保护环节,对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犯罪危险的青少年, 要通过同辈支持、外展服务、专业支援、纳入救助等方式, 及时安排社会救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施救助保护, 强化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 防止当事青少年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走向犯罪。在司法协助环节, 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移交服务, 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社区矫正的帮教服务, 做好出所、 出狱青少年的衔接安置服务, 切实让当事青少年感受到社会关怀和实际帮助。

第三,完善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机制。 按照政社合作、多方联动、专业引领的原则, 建立健全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机制。要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和公共设施, 逐步扩大青少年社会观护与帮扶支持范围, 广泛开展心理疏导、关系调适、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 对有特殊和深度需求的, 转介给相关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帮助当事青少年摆脱生活困境、 实现健康成长。发挥专业社工的第三方工作优势,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当事青少年的建档访视、家庭状况调查、社会关系评估等工作, 动态了解青少年及其家庭的实际需求, 客观评估青少年的心理与行为问题, 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服务、开展工作提供专业依据。要完善 “三社联动机制。社区是青少年生活的重要空间, 社会组织是参与青少年工作的重要主体,专业社工是为青少年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的重要支撑。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 既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激发基层社会活力、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有力抓手, 也是加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有效途径。“三社联动”机制能够搭建政社合作的渠道,整合基层多方资源参与青少年工作,丰富重点青少年管理服务手段,深化重点青少年管理服务内涵。民政部门作为负责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职能部门,要加大探索力度,逐步形成协同共治、互通共享、运行顺畅的“三社联动”格局。 要完善“两工协作机制。 近年来, 在中央文明办的指导下, 各级民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携手努力, 在弘扬志愿精神、 倡导志愿行为、 规范志愿服务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取得了显著成效。志愿者队伍规模宏大, 分布广泛, 来自社会各个行业、各个领域, 是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的重要力量。 去年2月中央文明委出台的《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 明确提出要建立专业社工带领志愿工作者开展服务的机制。 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做好与各级文明办和共青团组织等部门、 单位的沟通协调, 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加快建立健全专业社工带领志愿工作者参与青少年服务机制, 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四,加强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保障。 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时间较短,与广大青少年及其家庭的服务需求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后一个时期, 在青少年社会工作方面, 要深入落实中组部等中央18个部门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和中央6个部门 《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 采取更加有力措施, 加强四方面保障。 要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与综治办、共青团等有关部门一道合力推进青少年社会工作及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将青少年社会工作纳入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进行重点部署、优先保障;进一步发挥全国社会工作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 支持制定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标准, 为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要加强人才保障。坚持提升存量与扩充增量、专业培训与知识普及相结合, 将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纳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总体安排。支持共青团组织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逐步提升转化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面向专兼职团干部、青少年工作者、志愿者骨干,开展专业知识普及培训,帮助他们熟练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开展工作。将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纳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少年事务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发挥各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作用,推动建立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接机制, 完善继续教育制度, 不断壮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规模, 提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务能力。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 在人员选派与培养方面加大对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加强平台保障。 一方面, 要加强青少年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与共青团组织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青少年社工岗位设置范围、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 逐步建立相关标准体系。积极支持共青团组织、 各类青少年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开发设置青少年社会工作岗位, 纳入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和人才激励保障范围。另一方面, 要加快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 采取购买服务、公益创投、改进登记方式、提供办公场所、建立孵化基地、提供专业指导等措施,支持发展面向青少年服务的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支持建立青少年社会工作行业组织, 完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网络。 要加强资金保障。积极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 在购买服务项目时统筹考虑青少年的急需紧缺服务需求, 把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重点支持范围和指导性目录。按照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宗旨, 加大对特殊困难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支持力度, 发挥好福彩公益金的示范和杠杆作用, 吸引多种渠道更多资金投向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同志们,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各级民政部门要与综治办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一道,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壮大青少年社会工作事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应有贡献!

 

秦宜智同志的讲话 

今天的电视电话会议, 共有中央、省、市、县四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近7万人参加。 这是专项组成立以来的第一次, 充分体现了中央综治委、各级党政部门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总结经验, 破解难题, 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推动专项组各项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刚才, 李炜同志作了发言。 一会儿,立国同志还要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近年来预防工作取得的成绩、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考虑,讲几点意见。

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的成效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 国家长治久安, 党和政府一直予以高度重视。 早在1979年, 中央就转发中宣部、团中央等8个单位《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 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为全党关注的政治问题和战略问题。 此后, 政策体系方面,1985年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通知》,2000年中办国办转发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2004 年中央综治委制定《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 这些重要文件为解决不同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指导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预防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架构方面,2001年中央综治委设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又设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 确定了21个成员单位,团中央为组长单位。目前, 各省、市、县都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法律制度方面,199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于2006年作出修订,199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 初步形成了以“两法一专章”为核心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法律体系。重点工作方面,在全面做好青少年教育引导的基础上,2010年明确把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作为重点对象,开展重点预防。 经过数据摸排和两年试点,2013年起部署用三年时间、分三个轮次在全国所有县级地区推开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成立以来, 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协调联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文明办、教育和司法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切实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各级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扫黄打非”机构、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通信管理部门运用法律、行政、技术手段, 深入开展整治网络色情暴力等违法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非法少儿出版物等专项行动, 有效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各级综治组织、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围绕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定位,大力加强教育引导、困难帮扶、关爱服务、司法保护等工作。各级人大、政府法制部门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各级综治组织、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推动预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治理总体格局,切实落实督导考核和基础保障。经过各成员单位长期不懈的努力,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要数据指标持续优化, 其中青少年和未成年人的涉罪率、犯罪率自2006年以来连续8年下降, 预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 我们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 形成了一些规律性认识。 一是坚持综合治理、 依法预防, 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以及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同时切实将预防工作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预防, 明确预防以教育为先, 以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和网络环境为切入点, 着力从源头上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深层次问题。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专业预防, 立足青少年身心特点和特殊、优先保护原则, 把维护权益与预防犯罪相结合, 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关爱帮扶、教育矫治等工作。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预防, 科学分析普通青少年向问题青少年转化的年龄、行为等边界, 明确预防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 重点场所,分类指导、因人施策。 这四个方面的“坚持”, 是大家集体智慧的结晶, 是日积月累的收获, 也是中国特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的鲜明体现。 在此,我代表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 向各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向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 辛勤付出的实务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深化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

当前, 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 总体形势稳中向好, 但也要清醒认识到, 加强青少年服务管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不少难题亟需破解。 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和城镇化进程加速, 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流动导致家庭监护弱化等问题逐渐凸显, 社会上出现大量游离于常规管理状态的闲散青少年。收入分配差距加大, 一些青少年对社会公平出现认识偏差, 心态失衡。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特别是网络环境亟待净化, 受社会不良思潮、“黄赌毒”违法活动以及暴力文化的影响冲击,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更加复杂。 国际上的反华势力加强对我国青少年的渗透和争夺, 利用民族、宗教和环保、维权等问题制造事端, 企图挑起社会动乱, 煽动一部分青少年参与 “颜色革命”、暴力恐怖活动。 面对这样的形势, 各级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预防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直面问题和挑战, 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

准确把握中央重要决策部署精神,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确定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 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前不久,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深刻指出, 党的群团工作是党通过群团组织开展的群众工作, 是我们党的创举和优势,必须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 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使之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很多方面, 需要用党的群众工作的方式来推进,从一定意义讲,也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综合防控体系,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 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 也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 我们要从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贯彻落实好中央有关精神和要求, 把预防工作放到党政总体工作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

首先,要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协同推进预防工作。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形成党政善治、社会共治、基层自治的良好局面, 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个特定领域, 这方面的要求更为突出、迫切。一是切实构建起综合防控体系。 专项组的成员单位中,有党政职能部门,有群团组织, 还有司法机关, 这是我国开展预防工作的特色和优势。 希望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能, 发挥自身优势, 做到信息、资源、阵地共享,既有党政推进、又有群团跟进, 既有会商研究、又有个案转接,不断健全群策群力、协调联动、 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注重培养社会力量参与。 构建社会化的预防工作体系, 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的大势所趋, 也是提高预防工作专业化水平的必然要求。要把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青少年司法保护、社区矫正、专门教育、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通过购买服务、提供公益岗位等方式, 加大对社会组织、 社工队伍等社会力量的扶持, 积极孵化机构、培育项目、开展协作,确保接得住、做得好、有成效。

其次,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夯实预防工作法治基础。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也是维护社会和谐和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要树立法治理念, 善于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 善于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 一是积极推动立法。当前预防工作遇到的一些难题和困境, 比如家庭监护缺位、网络监管困难、专门教育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等, 深层次原因还是相关法律规定滞后、操作性不强或是配套法规不完善。 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基础, 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法律制度, 与儿童福利、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衔接配套, 共同构建起完整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二是坚持依法预防。 在法律框架内,正确处理好管理和服务、惩诫和保护的关系, 既不能过于强调管理、惩诫而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又不能一味注重保护而忽视必要的强制矫治措施。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从小就在内心里生根发芽,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性工作。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 教育青少年强化规则意识,一点一滴地培养对制度和规则的尊重,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努力成长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现代公民。

第三,要着眼青少年健康成长,融服务和维权于预防之中。民生与民心紧密相连, 竭诚服务群众、维护群众权益是做好群众工作的生命线。青少年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对象。做好新形势下的预防工作, 必须把对青少年的特殊、 优先保护作为核心理念,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基本任务, 自觉把服务和维权贯穿始终。一是坚持服务为先。预防犯罪的最终目的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做的还是教育引导工作。如果不能为青少年排忧解难, 不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预防工作就难以深入人心, 青少年也不会真心接受。要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和维权工作,让青少年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教育引导的实际效果。二是做好关爱帮扶。青少年出现行为偏差乃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很大程度上源于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要深入分析青少年特别是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成长需求,找准目标定位,既要提供福利救助、 就业创业等物质帮扶,还要提供亲情陪护、心理疏导、社会化技能培养等关爱支持;既要关注青少年的受保护权、生存权,还要关注他们的发展权、参与权,避免他们在成长道路上陷入困境而迷失方向。

三、突破重点难点问题, 努力把预防工作推上新台阶

根据2015年党中央文件和党内法规制定计划,年内将以中央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这是2000年以来时隔15年、中央再次出台预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结合文件起草,我就专项组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关于重点青少年群体第三轮推开工作。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始终是专项组的基础性工作。以五类重点群体为牵动,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一些专项行动取得较大突破。随着工作在县级行政区全面推开,各级党委政府也更加重视,有力推动了专项组的组织建设和工作活跃。根据实施方案,第一轮、第二轮推开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我们决定从现在起、再用一年时间开展第三轮县级推开工作。请各地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铺开的总体要求,及时部署开展第三轮推开工作,并将第二轮考评不合格的地区纳入第三轮重新进行,确保实现所有县级行政区全面推开的工作目标。

关于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目前各地保留的专门学校数量萎缩、功能退化,大量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处于脱管失教状态。加强专门学校建设, 解决宽容而不纵容的问题, 一是要实现该进来的人进的来。各地要积极探索专门学校入学招生的有效路径, 特别是认真研究如何通过司法程序把不捕、 不诉和判处非监禁刑的涉案未成年人送至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二是进来之后确实能教育好。 要注重健全专门学校运行机制, 加强课程教材和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经费保障, 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矫治水平。 对一些散落在社区的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要发动社会组织、 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工、 志愿者等, 配合政法机关、 司法部门做好教育转化和矫正工作。要推广在中职学校设立专门班级的做法, 让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能够学到一技之长, 顺利步入社会。 中央综治办近期和团中央选取部分专门学校、 职业学校、 基层社区开展社会力量参与专门教育试点工作, 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教育模式。

关于建设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队伍。 社工的专业技能和精细服务, 是解决社会教育缺乏专业支撑、志愿帮扶难以持续、 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等难题的有效渠道, 也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载体。 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域, 社工在重点群体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 健全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 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等方面, 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相关部门要抓住人才培养、 岗位设置、 薪酬保障等关键环节, 健全激励保障措施, 打通职业晋升通道, 确保到2020年建成20万人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队伍的目标。 要统筹综治、民政、共青团等不同条线的社工队伍建设, 加大对困难青少年群体救助帮扶、青少年禁毒戒毒、未成年人社区矫治等公共服务项目的支持、培育。 要采取资金资助、提供服务场所、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工服务机构, 带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社工服务项目。

关于强化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 不仅损害身体健康、败坏社会风气, 更是导致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诱因。 当前我国青少年吸食毒品问题日益严峻, 全国35岁以下吸毒人员占在册吸毒人员总数的57.1% ,占滥用合成毒品人员79.2%。 抓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要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 加强家庭、 社区的衔接配合, 引导青少年充分认识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危害, 增强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要建好用好青少年禁毒教育阵地, 依托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毒品知识宣传, 同时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禁毒志愿服务活动。 对于闲散青少年、经常出入娱乐场所的青少年等易染毒群体, 要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生活习惯, 脱离不良环境影响。 对于涉及青少年的毒品犯罪, 包括引诱、教唆或者强迫青少年吸食毒品, 利用、教唆青少年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等, 要坚决“零容忍”并予以严厉打击。

关于建设青少年综合维权平台。 为把青少年权益和预防犯罪工作有效衔接起来,今年团中央开通了“青少年维权在线”网络平台, 在网上第一时间为青少年提供专业的法律和心理咨询服务, 努力做到“疑难有答复、求助有回应”。下一步, 这个平台还将与“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有效链接, 做好线上咨询的同时,重点开展线下权益服务, 组织公益律师、心理咨询师和检察官、法官、公安干警等专门力量, 对于需要帮助的青少年实施一对一个案帮扶。以这个平台为牵动, 将会有力带动社会化的机制、队伍、阵地建设。 希望各地的专项组和成员单位积极支持平台建设, 帮助实现后台专业队伍的组建和对接, 构建起社会化的青少年权益维护和预防犯罪体系。

年初专项组会同各成员单位制定了涉及13个方面、40项具体任务的年度计划, 并下发各地参照执行。专项组的其他重点工作, 如思想道德和法治宣传教育、社会环境净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 这里由于时间原因不再展开, 请各地严格按照年度计划逐项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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