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青〔2016〕2号
关于对全市困难青少年群体实施救助工作的意见
各镇(街道)团(工)委:
困难青少年群体救助行动由团市委联合天长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组委会联合发起,并设立了“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基金账户,旨在为全市28周岁以下的贫困家庭子女、患病青少年等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和服务,促进困难青少年健康成长。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助条件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家庭的贫困学生,列为资助对象:
1、农村特困救助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主要指已享受农村特困救助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且持有特困救助证或低保证的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
2、因灾、因病致贫家庭。包括近年来因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或特别困难的,或近年来家庭有重症病人,且自付医疗费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或特别困难的。
3、享受国家优抚待遇的贫困家庭。包括父母一方为失去劳动能力、享受优抚待遇的残废军人,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或父母一方为尚能参加劳动、但以农田收入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且享受国家优抚待遇的残废军人,家庭生活困难的。
4、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家庭。包括父母一方残疾并失去劳动能力,父母另一方以种田为生,无其它经济来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或父母一方残疾,虽有一定劳动能力,除种田外,尚有少量其他经济来源,但家庭生活困难的。
5、孤儿。包括父母双亡、生活特别困难的贫困学生,或父亲亡故、母亲改嫁、投靠亲友,生活特别困难的贫困学生,或者是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
6、其他特殊情况。
二、申报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资助对象本人在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领取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如特困救助证、低保证、残疾证、优抚证、户口本、县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所在镇(街道)团委。
2、基层初审。镇(街道)团委在对个人申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报天长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基金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
3、审批确定。天长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基金办公室经对基层初审材料调查复核,并经研究确定资助名单。
4、资金发放。天长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基金办公室依据最终确定的名单,将资助金直接发给贫困学生本人。(天长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基金办公室电话:0550-7771113)
三、资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发放帮扶救助金500元,其他特殊情况,由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基金办公室集体讨论决定。
四、其它事项
1、请各镇(街道)团组织提高认识,认真摸底调查,按照《救助对象名额分配表》(附1)的名额安排情况,确实把本辖区内最需要帮助的青少年确定为救助对象推荐人选。
2、请各镇(街道)团组织对拟报送的救助对象推荐人选进行认真核实和严格把关,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基金办公室将对各基层报送名单通过电话或实地进行了解复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青少年请及时在年前将救助资金发放到位。
3、请注意阅读附件中每份表格的“备注”事项,按要求认真填好各份报送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1月25日,请抓紧时间落实报送,逾期不予办理。报送材料时,请各镇(街道)团组织将每位救助对象的《推荐表》(附2)及其附属材料整理在一起,连同《汇总表》(附3)一起送交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基金办公室。同时,请将《汇总表》(附3)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到tctsw2005@126.com邮箱。
附件1:救助对象名额分配表
附件2:团市委救助困难青少年群体行动推荐表。
附件3:团市委救助困难青少年行动汇总表
2016年1月18日
附件1:
救助对象名额分配表
秦 栏 |
3 |
天长街道 |
3 |
仁 和 |
2 |
冶 山 |
2 |
万 寿 |
2 |
铜 城 |
3 |
金 集 |
2 |
郑 集 |
2 |
杨 村 |
2 |
石 梁 |
2 |
汊 涧 |
3 |
大 通 |
2 |
新 街 |
2 |
永 丰 |
2 |
张 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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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团市委救助困难青少年群体行动推荐表
推荐单位团组织(盖章):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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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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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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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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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或
就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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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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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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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
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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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救助对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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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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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
家
庭
状
况 |
关系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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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济理由 |
(可另附页) |
所在村(居)委员会或工作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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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团组织核实情况及审批意见 |
镇(街)团组织负责人签名: 团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
团市委
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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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此表一式两份,向团市委报送一份,另一份镇(街)团组织自存留底。②低保家庭、五保家庭须提交低保证、五保证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