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青〔2012〕19号
关于全市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
市委:
我市第十二届团代会于2004年5月召开,选举产生的共青团天长市第十二届委员会距今已8年,选举产生的26名委员因工作变动已有19人自行卸免,9名常委现仅有3人在团的岗位。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省委文件精神要求,我市、镇(街)两级团组织均应召开团的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就筹备召开市第十三次团代会及镇(街道)等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事项提出请示如下:
一、加强对共青团换届选举工作领导。
拟请成立由市委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团市委、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市直党工委、广电总台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团代会筹备领导组,研究团代会的重要事项。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负责筹备工作的具体事宜,各镇(街)也应成立相关的筹备小组。
二、团代会的任务
1、市团代会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审议并通过团市委工作报告,总结第十二次团代会以来的工作,制订出今后五年工作规划;二是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选举产生共青团天长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副书记、书记。
2、镇(街)等基层团代会的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审议并通过团委工作报告;二是选举团委委员、副书记、书记、三是选举出席天长市团代会代表。
三、会议规模和代表构成。
根据团省委《关于团代会选举工作的若干规定》,市团代会拟设正式代表200名,特邀代表10人。代表分布根据团员分布和行业代表不同而定。代表构成:专职团干部(含少先队辅导员)占20%,最多不超过30%,党员不超过50%,25岁以下代表不少于50%,女性代表不低于25%,同时适当考虑少数民族代表。
出席天长市第十三次团代会的代表,由各基层团委按照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20%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同级党组织和团市委同意后,提交团代会或团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各基层团委务必于2012年9月20日前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并将名单上报团市委。
四、共青团天长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组成方案
1、团市委班子:共青团天长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拟设委员31人,候补委员9人,其中常委9人,常委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团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常委、副书记、书记的产生,按照团中央中青发[1992]3号文件规定,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产生。
2、镇(街)团委委员由3-5人组成,其中设专职书记1人,兼职副书记1-3人,按“1+3+X”模式配备。
五、大会时间安排
市团代会拟于10月上旬召开,会期1天。在此之前各镇(街)要先完成换届工作。
六、市团代会经费
包括代表参会餐费、材料费、宣传费、场租费、交通费等合计共需八万元。
以上请示妥否,敬请批复。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报:滁州团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