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
为切实加强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团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郑如燕
副组长:王 瑶
成 员:吴伟伟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吴伟伟
成 员:谢 勇
2014年2月17日